我市公积金新政调整以来,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咨询不断,徐报融媒记者就市民关注的公积金归集方面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处长。
Q: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
A: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列入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单位与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Q:职工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A: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Q:职工个人账户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如何变更?
A:1、所需资料:
⑴《徐州市更正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审核表》原件2份;
⑵职工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
⑷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2、办理流程:
⑴缴存在市本级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持以上资料到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
⑵缴存在管理部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持以上资料到管理部申请;管理部受理、审核;再持审核后的资料到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
Q:职工如何将缴存在我市的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A:1、职工因工作或其它原因离开本市到外市工作就业并在外市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应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
2、职工在我市公积金账户状态必须为“封存”;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必须合并为一个账户。
3、职工在我市公积金中心有贷款尚未还清的、为他人作担保的、其它原因账户冻结等不符合销户条件的,暂不能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待贷款还清、终止担保、账户解冻后才可办理异地转移。
Q:职工现在在徐州工作,原来缴在外地的公积金如何转到徐州?
A:1、所需资料:
⑴《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2份。
⑵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
2、办理流程:
⑴职工在徐州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6个月以上。
⑵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到市公积金中心归集处(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Q:有什么渠道可以查询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A:1、职工持身份证件到市公积金中心营业地点柜面或使用查询机自助查询;
2、职工可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gjj.xz.gov.cn)或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注册查询。
Q:单位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
A:1、所需资料:
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申请表》原件2份。
⑵《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登记明细表》原件2份。
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单位设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参保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⑹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办理流程:
⑴单位经办人持以上资料到归集管理处(管理部)申请。
⑵归集管理处(管理部)受理、审核。
⑶单位经办人持中心审核的资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