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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江苏率先推广“交房即拿证”!6月起全面实行!

2020-03-26 点击 评论

重大好消息!全国第一!江苏住宅率先推广“交房即发证”模式!人才房、农村房等都覆盖

2020年6月起 实现常态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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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标志着江苏将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据了解,江苏也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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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过房的人都知道:房产证一般至少要在交房之后半年到一年时间才能拿到,常会耽误孩子上学或房屋买卖进度;有的楼盘因为种种原因烂尾,购房者根本拿不到房产证。


不能及时拿到房本,对于花了毕生积蓄的购房者来说非常不踏实!


因此“交房即发证”可谓也真正让群众住得踏实、睡得安稳!


1
什么是“交房即发证”
 
“交房(地)即发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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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林颢表示, “交地即发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2
覆盖住宅种类多,人才房等适用

《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还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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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开发商将更加高效

 “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不止针对业主的购房房本,还有“地”,也就是针对拿地的企业和行业,比如拿地的开发商企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等。

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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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时间表已出,2020年6月起常态化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经研究决定2020年起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模式。
 
根据《通知》,江苏有了“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分“四步走”

  • 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县(市、区)制定“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 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 2020年6月起,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 2020年12月,各市、县(市、区)对“交房(地)即发证”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5
买房人应该如何操作?

众所周知,买新房后拿房产证,买房人要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后再拿证。那么,对于普通买房人而言,如果想“交房即发证”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呢?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根据购房人需求,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申请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当事人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办理相应预告登记。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服务,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协助收集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等相关材料,并严格执行《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单位与审核部门应安排好时间节点,提前介入,及时开展测绘、权属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权籍调查工作。

4、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依法完税;暂不具备网上核税缴税条件的,税务部门在交房现场提供纳税服务。

5、具备各项条件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活动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向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6.鼓励在交房即发证的同时,联动提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