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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人才新政,这些人1500元/月

2020-03-23 点击 评论

为了更好地促进徐州高校毕业生及青年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徐州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


见习对象及期限:


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的见习对象为——

  • 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 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

2019年至2021年,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扩大至在徐州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补贴标准:

根据新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核备案的在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的见习生活补贴标准由市区当年最低工资60%提高至70%,并在见习期间享有政府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1人补贴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见习补贴

对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基地提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人员,停发见习补贴。

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对象:

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对象为市属企业、事业单位;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申报见习基地。

新办法规定,符合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向市人力资源办公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