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线徐州
昨天上午,徐州市民政局召开"调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新闻发布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从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如下: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6元调整到610元,月增2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调整到610元,月增60元。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郑本生介绍,此次调整,我市首次实现了城乡低保并轨,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要求的2020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目标任务。
7月1日起,徐州市主城区城市"三无"老人生活供养标准也同步提高:由每人每月1292元调整到1400元,月增108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三无"老人供养工作,供养标准按照市级标准予以提高,供养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此外,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按照孤儿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等要求,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从2019年7月1日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如下: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130元调整到2322元,月增192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384.5元调整到1510元,月增125.5元。